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監察院(82)院台參字第 5709 號公告
發布全文 19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七日監察院(86)院台參甲字第 860800183 號
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5 條條文
(原名稱:監察院暨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新名稱:監察
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監察院(90)院台秘議字第 89090042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1 條;本規則修正條文自本法修正條文施行
之日施行
(原名稱: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新名稱:監察院暨所屬機
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監察院(93)院台訴字第 093322002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25、31 條條文;本規則修正條文,除八十九年六
月二十一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八十九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