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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監察院職員平時考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院台人字第1081630627號 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人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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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監察院(88)院台人字第 88160141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六日監察院(99)院台人字第 0991601095 號
  函修正第 5、10、12、13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表;刪除第 15 
  點條文;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監察院院台人字第 1021630414 號函修正
  第 3、5、10~1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監察院院台人字第 1081630627 號函
  修正第 10 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