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四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監察院第五一○次會議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五十一年三月十四日監察院第七三四次會議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監察院第一三二○次會議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十四日監察院第二屆第二十七次會議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監察院第二屆第七十八次會議修正發布
第 3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五日監察院院台綜企字第 1094030504 號函
修正第 3 條條文;刪除第 6 條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監察院院台綜企字第 1124030472 號
函修正第 2 條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