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監察院(85)處台研字第 1950 號函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三十日監察院(87)院台綜字第 871100129 號
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三日監察院(89)院台綜字第 891100074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
4.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監察院(90)院台綜字第 901100487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監察院秘書長(99)秘台秘文字第 0
990901438 號函修正第 2、3、7、9 點條文;刪除第 13 點條文;並自
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