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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審計機關辦理鄉鎮縣轄市財務審計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6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4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審部法字第1058200015號 令
法規體系: 法規/審計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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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四日審計部台審部法字第 850046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8  條;並自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審計部台審部法字第 900114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4、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審計部台審部法字第 1058200015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