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四日監察院(98)院台綜字第 0981100532 號函
訂定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監察院院台綜字第 1011130250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十二日監察院院台綜字第 1081130660 號函修
正第 4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監察院院台綜字第 1094030009 號函修
正第 4 點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四日監察院院台綜公字第 1104030255 號函修
正第 3、4 點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二日監察院院台綜公字第 1124030356 號函
增訂第 9 點條文,原第 9、10 點條文遞移為第 10、11 點條文;並
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十二日監察院院台綜公字第 1134030725 號函
修正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