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監察院與媒體互動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9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院台綜公字第 1134030725 號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公共關係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四日監察院(98)院台綜字第 0981100532 號函
  訂定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監察院院台綜字第 1011130250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十二日監察院院台綜字第 1081130660 號函修
  正第 4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監察院院台綜字第 1094030009 號函修
  正第 4  點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四日監察院院台綜公字第 1104030255 號函修
  正第 3、4 點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二日監察院院台綜公字第 1124030356 號函
  增訂第 9  點條文,原第 9、10  點條文遞移為第 10、11 點條文;並
  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十二日監察院院台綜公字第 1134030725 號函
  修正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