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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監察院藝文作品展覽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院台秘管字第1030931367號 令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總務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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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三日監察院院台秘管字第 1030931367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