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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本部94年2月16日台内民字第09400603912號函有關政治獻金之捐贈得適用民法撤銷規定部分,以及本部99年3月4日台内民字第0990037206號函均予停止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內政部 台內民字第10611007623號函
法規體系: 行政函釋/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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