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監察院(89)院台綜字第 891100994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七日監察院(91)院台綜字第 0911100003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三日監察院(98)院台綜字第 0981100395 號
函修正下達全文 10 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五日監察院院台綜字第 1051130029 號函修
正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六日監察院院台綜字第 1094030177 號函修
正第 6、7、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九日監察院院台綜企字第 1114030225 號函修
正第 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