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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專業諮詢人員通譯證人鑑定人旅費出席費日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1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院台調壹字第1120830541號 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監察調查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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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日監察院(84)處台貳丙字第 0051 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監察院(89)院台調壹字第 890801876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日監察院(91)院台調壹字第 0910805162 號
  函修正發布第 4~6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日監察院院台調壹字第 1040831956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8  點
  (原名稱: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專業諮詢人員、證人或鑑定人之旅費、
  出席費或鑑定費支給要點;新名稱: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專業諮詢人員
  通譯證人鑑定人旅費出席費日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六日監察院院台調貳字第 1090830108 號函
  修正第 4  點條文及第 1  點條文之附表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日監察院台調貳字第 1090830421 號函修正
  第 1  點條文之附表
7.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監察院院台調壹字第 1100832503 號
  函修正第 7  點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日監察院院台調壹字第 1120830541 號函
  修正第 4  點條文及第 1  點條文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