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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監察院出版品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院台綜企字第1114030825號 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綜合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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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監察院(90)院台綜字第 901101172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三日監察院(九二)秘台綜字第 0921100570
  號函修正發布第 4、5、8  點條文;增訂第 9  點條文;原第 9  點條
  文修正並遞改為第 10 點條文;原第 10~14 點條文遞改為第 11~15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一日監察院(九三)秘台綜字第 0931100711 號
  函修正發布第 6~8 點條文;增訂第 9  點條文;原第 9  點條文修正
  並遞改為第 10 點條文;原第 10~15 點條文遞改為 11~16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監察院(97)院台綜字第 0971100566
  函修正下達第 4、6、11、12 點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三十日監察院(98)院台綜字第 0981100425 號
  函修正發布第 7  點條文及其附件四之一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監察院院台綜字第 1031130623 號函
  修正第 4、5、10、11 點條文及第 6  點條文之附件三、第 10 點條文
  之附件六;刪除第 16 點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日監察院院台綜字第 1094030159 號函修正
  第 3~5、10、11、1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二日監察院院台綜企字第 1104030309 號函修
  正第 4、5 點條文;刪除第 6  點條文,原第 7~15  點條文修正並遞
  移為第 6~1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七日監察院院台綜企字第 1114030825 號函修
  正第 2、4、7、9~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