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
108.08.20 |
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應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公正執行採購評選職務,機關公職人員於涉及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之關係人獲聘為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過程中,應自行迴避 |
行政函釋 |
42. |
108.07.25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2、3 款規定參照,行政法人、公營事業、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於上述規定所稱「依法令規定」,係指依該行政法人、公營事業、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已於設置法規、設立或捐助章程所明定;或另訂有關於補助或交易規定,該規定並經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者,可認依法令規定所為之該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2、3 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尚無利益衝突,應不受禁止限制 |
行政函釋 |
43. |
108.06.03 |
宮廟、義消總隊、紅十字會及救國團等是否為關係人 |
行政函釋 |
44. |
108.05.22 |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續訂租約疑義 |
行政函釋 |
45. |
108.03.25 |
議員或其關係人擔任體育總會所屬單項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等,是否應受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疑義 |
行政函釋 |
46. |
108.03.22 |
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規定執行疑義說明」 |
行政函釋 |
47. |
108.03.19 |
法務部 107.11.27 法授廉利字第 10705012400 號函有關公職人員涉及機要人員考績評擬應予迴避之說明,與 108.03.05「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迴避事項執行疑義研商會議」內容不符部分,停止適用 |
行政函釋 |
48. |
108.03.11 |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稱「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適用疑義乙案之說明 |
行政函釋 |
49. |
107.07.26 |
各機關(構)、學校辦理研習會、座談會或訓練進修時,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疑義 |
行政函釋 |
50. |
107.06.27 |
法務部函復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會會議之問題摘要及回應 |
行政函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