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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37 年 07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院台業參字第1110730375號 令
法規體系: 法規/監察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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