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0/01/05
公告日期: 105/12/05
字  號: 100內調0012
案  由: 沈委員美真、李委員復甸調查,據報載:一批菲律賓華僑雖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卻很難取得我國身分證,係屬「無戶籍國民」;除入境台灣必須申請「入國許可」、單次停留期限僅6個月之外,倘逾期停留者,必須經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大隊人員親自「陪同」,並持出境證才得以辦理護照更新,上開作法涉有侵害人權之虞乙案之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011菲僑居留權調查報告new.doc 100000011菲僑居留權調查報告new.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