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0/01/05 |
公告日期: |
10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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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內調0012 |
案 由: |
沈委員美真、李委員復甸調查,據報載:一批菲律賓華僑雖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卻很難取得我國身分證,係屬「無戶籍國民」;除入境台灣必須申請「入國許可」、單次停留期限僅6個月之外,倘逾期停留者,必須經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大隊人員親自「陪同」,並持出境證才得以辦理護照更新,上開作法涉有侵害人權之虞乙案之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000011菲僑居留權調查報告new.doc
100000011菲僑居留權調查報告ne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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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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