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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2113年劾字第25號國家安全局少將研究委員謝靜華於113年2月1日,晚間宴飲酒後失態,在臺北市西門町行人道旁強吻已婚乙女,經由不知名路人錄影並上傳至網路供人瀏覽,並經新聞媒體披露;另,經國家安全局調查過程中,提供不實訊息給調查人員,致該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外界誤解。核其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影響國安特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2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11月12日劾字第25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113年劾字第2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新聞稿1第一審
113/11/07113年劾字第23號被彈劾人馮光中擔任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綜理該處全般事務,詎未依法辦理採購事宜,甚至傳出其與得標廠商間利益糾葛情事。該處王組長輕生後,始發現該處現金短少,未保存開啟保險箱事證,致短少原因不明。又其請當地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處理駐處會計業務,顯於法不符,以上各節在在顯示其未依法行政,未善盡監督責任,均有嚴重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2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11月7日劾字第23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2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新聞稿1第一審
113/11/07113年劾字第24號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施教文於該檢察署任職期間,遭申訴共4件性騷擾案。其中兩案分別為其於甲女辦公室以言語批評甲女身材,及於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會議場所用雙手握住乙女雙手2次。該二申訴案先經彰化地檢署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認定性騷擾成立,復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被彈劾人確有對甲女、乙女實施性騷擾之行為;另查尚有曾任職彰化地檢署A女於109年亦遭受被彈劾人性騷擾,經被彈劾人自承有就此案撰寫道歉書予A女,得認定確有該性騷擾事實。被彈劾人身為司法人員,言行動見觀瞻,其性騷擾A女、甲女及乙女之行為,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等規定,斲傷司法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11月7日劾字第24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新聞稿1第一審
113/11/05113年劾字第21號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政戰主任王維義於民國109年9月29日,基於性騷擾之意圖碰觸甲女之胸部,令其有不舒服、恐懼、焦慮、憤怒等感受,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其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軍譽,敗壞國軍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2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11月5日劾字第21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2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新聞稿1第一審
113/11/05113年劾字第22號李健育於擔任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時對3位女性同仁為性騷擾行為,經改制後之環境部於112年10月27日作成性騷擾成立之決議。另尚有其他女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承攬單位女員工亦遭其性騷擾。李健育於辦公或出差期間,利用權勢或職務上之機會,竟對3位申訴人、其餘未申訴之被害人進行性騷擾行為,惡行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2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11月5日劾字第22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2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新聞稿1第一審
113/10/08113年劾字第20號被彈劾人楊志斌於任職臺東工務段段長期間,辦理「代辦鐵道局東工處『花東電氣化計畫』臺東線砸道工程」採購案件,未依契約規定之履約地點施工,致路線隔斷申請與契約施工路段不同,在未實際對施工成果進行檢查之下,用內容不實砸道檢查紀錄等文件辦理計價,由承商取得工程全部價款,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承商,所屬臺東工務段7名員工,經一、二審刑事判決有罪,被彈劾人核有審核不實、督導不周,而有履約管理失當及結算驗收欠妥等疏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及影響機關形象,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20號彈劾案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10月8日劾字第2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20號彈劾案_公布版.pdf 新聞稿1第一審
113/10/08113年劾字第19號被彈劾人林承家於任職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參謀長期間,涉有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挪用單位經費物品、浮報帳目及公器私用,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1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10月8日劾字第19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1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新聞稿1第一審
113/09/05113年劾字第18號被彈劾人王文秀擔任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副處長期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收賄、財產來源不明及刑法洩密等相關罪責,另被彈劾人洪進達擔任臺北市殯葬管理處處長期間,對王文秀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案,顯有監督不周,另就王文秀所涉案件,有部分為洪進達決行,卻疏於注意採購及相關行政程序,2人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監察院113年9月5日劾字第18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1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3年劾字第1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停止審理
113/09/03113年劾字第17號被彈劾人施明德任職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資訊管理組組長期間,利用主導「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及「入出國及移民資訊系統整合更新再造計畫」預算金額高達新臺幣14億餘元之各項採購案的機會,除圖利自己以人頭持股所經營之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並且洩漏應保守秘密之採購資訊,與所辦採購案有利益關係之廠商私下接洽,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藉以圖利得標,俾收取不法利益,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9月3日劾字第1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113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第一審
113/08/06113年劾字第16號被彈劾人吳瑞安涉及收受廠商陳○○之賄款現金新臺幣(下同)100萬元部分,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等規定;又吳瑞安與利害關係人陳○○、張○○(甲)等人餐敘部分,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22條第1款、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第2款、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第1項、第8點第2項等規定;又吳瑞安收受廠商陳○○贈送之紅麴、蜆錠、有機白蝦及水果禮盒部分,合計市價約18萬元至20萬元之間,亦未曾簽報政風機構或長官,有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第5點第1項、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監察院113年8月6日劾字第16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113年劾字第1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_1130826.docx 113年劾字第1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_1130826.pdf 連結新聞稿1停止審理
113/07/04113年劾字第15號莊碩漢任職我國駐泰代表處大使兼館長,於111年12月3日至6日出差執行公務期間,基於長官部屬上下權力不對等關係,違反乙女意願,握乙女之手,當手部回暖後,對乙女握手仍持續一段時間(總計15至20分鐘),以及要求乙女至其房間討論修改致詞稿等之言語及肢體性騷擾行為,令乙女感到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但礙於其權勢不敢伸張。莊碩漢之行為違反性別自主分際,已符合110年12月28日修正、111年1月12日公布及同年月18日施行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之性騷擾定義,外交部亦為相同認定,成立性騷擾事件在案。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之規定,核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監察院113年7月4日劾字第15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1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30805.docx 113年劾字第1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30805.pdf 連結新聞稿1已判決
113/05/14113年劾字第14號前駐菲律賓代表處大使徐佩勇於民國111年12月7日至112年3月22日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該駐處菲籍雇員為具性意味之言行,令被害人有不舒服、沮喪、恐懼、憤怒、痛苦等感受,甚至因此長期失眠,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亦業經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國家及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之規定,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5月14日劾字第14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第一審
113/05/09113年劾字第13號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授劉家男前於兼任總務長期間,經辦該校「研究生宿舍及體健中心熱水系統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案,竟利用擔任該工程評選委員會召集人之權力與機會,夥同友人共謀向得標廠商索取工程回扣不法利益,直至檢察官偵查中,於107年7月27日始繳回不法所得新臺幣263萬元,核其所為嚴重悖離公務員服務法、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應廉潔自持之旨,斲傷該校校譽與工程採購之公信性甚鉅,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5月9日劾字第1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5月9日劾字第13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5月9日劾字第1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上訴審
113/05/07113年劾字第12號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於任職該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不法收受廠商賄款、協助詐領補助款,且在未符合採購案契約內容之情況下,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監察院113年5月7日劾字第12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5月7日劾字第1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30522.doc 113年5月7日劾字第1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30522.pdf 連結新聞稿1第一審
113/05/07113年劾字第11號臺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為償還欠債及選舉開銷,透過清潔隊員謝○宇充當白手套,自前瞻計畫補助辦理簡易自來水改善工程,分別向6間廠商收取總計新臺幣589萬元回扣款,藉以清償私人債務,上述違法行為,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1年度原訴字第69號判決處以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褫奪公權5年在案。被彈劾人之違失行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誠信清廉等相關規定,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監察院113年5月7日劾字第11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113年5月7日劾字第1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30514.docx 113年5月7日劾字第1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30514.pdf 新聞稿1停止審理
113/04/09113年劾字第10號被彈劾人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於109年1月17日及7月10日出入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事後發現分別為地下匯兌業者郭○○實際管領之八八會館,及地下匯兌業者涂○○實際管領之睿森銀樓地下室,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又被彈劾人王涂芝檢察官於111年2月至11月指揮偵辦郭○○等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罪案,於111年3月4日、6月23日、11月7日簽發拘票,效期合計自111年3月4日至112年5月6日,指示相關機關於被告入出國時進行留置及執行拘提。嗣郭○○於上開管制期間4度出入境,王涂芝檢察官明知檢警將於111年11月2日執行搜索,卻又以偵查程序尚未完備等理由,指示內政部移民署及刑事警察局不予留置及拘提郭○○,任其正常通關,迨郭○○於111年10月26日出境未歸,而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且每次執行拘提後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背強制處分之法定程序。以上事由經核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4月9日劾字第1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113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第一審
113/04/09113年劾字第9號駐南非代表處前副參事呂志堅於111年7、8月至112年5月12日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該駐處1名女屬員為具性意味之言行,令被害人不舒服、緊張害怕,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亦業經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之規定,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4月9日劾字第9號彈劾案審查決定_公布版.pdf 113年劾字第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上訴審
113/03/12113年劾字第8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身為該院資深法官,且長期擔任審判長、行政庭長、庭長等重要職務,卻未能潔身自愛,保有高尚品格,反利用其職場上之優勢地位,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得逞,重創法官形象與職務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核已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前段、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等規定,而有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4款及第7款、第49條第1項所列應受懲戒之事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監察院113年3月12日劾字第8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 113年劾字第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第一審
113/03/07113年劾字第7號被彈劾人劉育成擔任教職逾34年,利用家長對其信任、與學生不對等之權勢關係,對未成年學生為性侵害或性騷擾等共計29人 ,並據南投縣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結果,對10名學生性侵害、對3名學生性騷擾屬實,其中4件涉犯妨害性自主罪遭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並移送法院審理在案,迄今尚有相關案件仍由地方政府受理調查中。其犯後態度不佳,干擾調查意圖掩蓋事實,違失情節重大;並涉犯不當管教或體罰學生、長期在外違法收費補習等,顯已敗壞師道、損害學生受教權益,核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3月7日劾字第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第一審
113/03/05113年劾字第6號被彈劾人陳淑蘭未善盡主管權責,有裁量怠惰及袒護不正當行為之包庇情事,讓不當對待兒少之機構工作人員仍續留在機構現場服務,使臺東縣政府經本院糾正甲男事件後,A機構仍持續發生多起不當管教及性平事件,其中112年3月間發生更為嚴重之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事件,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於接獲甲男事件通報案,第一時刻竟先通知A機構所屬基金會,涉嫌違反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保密之規定,未善盡「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監督管理」之責,致生甲男、乙男事件,讓A機構申辦衛生福利部團體家庭實驗計畫草草了事;另亦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補助限制之規定。核其所為,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爰依監察法第6條及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後段規定,提案彈劾。...詳全文113年劾字第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3月5日劾字第6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第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