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檔案下載調查報告新聞稿/簡報處理進度
114/08/20114社正0009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紀惠容委員提:嘉義縣政府處理家庭看護移工遭雇主性侵害及非法聘僱案件時,未依法調查與處理,行政作為流於形式且嚴重延宕,未能及時保護受害人權益,致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下稱仲介)違規行為未遭揭露,背離仲介評鑑制度初衷;基隆市政府未依規定履行查察義務,亦未積極處理移工疑遭不當對待情事,行政作為消極;勞動部以司法起訴或判決為管制時點,亦未建立主動監控機制,導致不良雇主可在司法程序中持續聘僱移工,且有管制對象、範圍及期間等制度設計缺失,未能有效反映風險,無法保障移工權益。嘉義縣政府、基隆市政府、勞動部,確有違(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移工甲乙女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連結簡報
114/08/14114教正0015賴鼎銘委員、葉宜津委員、蕭自佑委員提: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下稱澎科大)前於民國(下同)98年至99年間辦理陳O國之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聘任案,惟迄查無相關年資審議紀錄,嗣後雖針對渠聘任無效案逐級審議,又因程序瑕疵,經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2度決議駁回或撤銷再申訴,迄未定案,足見,澎科大認事用法多有違誤;又,澎科大就「水肺潛水船艇操作實務增能培訓案」之產學合作案,自承並無安排學生實習之內容,迄查無學生實習等情事,實難謂符計畫目的與產學合作之法定宗旨,況該校自始未依合約覈實確認船艇之出航情況,並任由系所簽訂未正式立案之契約書備忘錄,更擅以通訊軟體同意廠商延長合約而續行使用船艇,嗣遭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查獲涉有違法採捕等情事,整體履約管理鬆散,便宜行事且舉措失當,以上各節,均核有重大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4教正15) ...詳全文糾正案文(公開版)(上網公布).docx 連結
114/08/14114教正0017浦忠成委員、賴鼎銘委員提:教育部暨所屬國立臺灣大學(經管該校實驗林及山地實驗農場)、國立中興大學(經管惠蓀林場)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經管達仁林場),長期利用位屬原住民族地區(傳統領域)之林(農)場土地及自然資源,從事教學研究並獲有收益,本已影響原住民族生存發展至鉅,卻不思依法與當地原住民族建立實質有效之共管機制;教育部與國立臺灣大學對南投縣鄒族鹿楮大社土地流失真相調查報告雖已知之甚詳,均無續處作為,任由違法濫墾占用情事橫生,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原住民族事務中央主管機關,亦未召開及推動任何協商措施與和解會議,更自民國(下同)96年底實施「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以來,明知共管機制實際運作流於形式而未能提出有效解決方法,卻處處受制於各資源治理機關之管理權限而自失原住民族事務中央主管機關立場,又對原住民族排除萬難就上開3校林(農)場範圍內所提報彌足珍貴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劃設成果,竟於107年受理後迄今仍未依法完成審查並公告,影響共管機制之運作,顯均與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有關保障原住民族權利及資源共管之意旨有違,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4教正17) ...詳全文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連結
114/08/14114教正0016蔡崇義委員、范巽綠委員、林文程委員提:前有受補助體育團體未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案例,體育署卻仍未確實就整體補助規範及程序全面檢討策進內部控制機制,核結審查標準寬嚴不一;該署民國(下同)105至112年度補助中華民國迷你足球協會(下稱迷你足協)辦理11項計畫金額遠高於其他同類型團體,且自籌款比率偏低、支用單據多為免用統一發票,應屬高風險對象,然該署未曾實地查核或抽查,多年來任其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招標,逕自擇選特定廠商辦理採購;嗣該署委請會計師查核發現該協會違規需繳回金額高達新臺幣(下同)1,614萬7,154元;另該署於111、112年度對補助案件抽查比率甚低且僅採書面審核而未發現與規定不符情事,惟嗣經該署委託會計師查核111年度大型國際賽事計畫,仍發現經費結報多有錯誤態樣;又該署明知補助案件規模龐大、人力長期不足,卻遲至112年始逐步委請會計師辦理實地查核作業,作為消極,補助經費核結控管機制嚴重失靈,恐使部分體育團體於缺乏有效監督情形下,持續以不合規方式核銷補助款項等情,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4教正16) ...詳全文11408糾正案文(上網).docx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8/12114交正0007林盛豐委員、浦忠成委員提,桃園市政府未依政府採購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函規定,明知預算不足,卻勉強發包美術館工程。該工程公開閱覽時,即有廠商反映造價超出預算金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卻未審慎規劃量體規模,亦未依市場行情覈實編列本案發包預算,致招標預算不足而兩度流標。該處復未檢視招標文件漏項及評估營建物價上漲風險,逕在原設計材料、工法不變原則下連辦2次減項發包。嗣後又為取得使用執照,需另案編列新臺幣(下同)20億6,646萬元費用發包追回減項及原合約漏項等,計畫總經費大幅增加至58億2,245萬餘元,徒增施工界面複雜性及市府財政負擔,並推遲美術館計畫完工期程至115年7月11日,較原預定完工期限113年1月29日延宕2年餘,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14交正7-桃園美術館案糾正案(公布版)-遮隱個資.docx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8/06114財正0012紀惠容委員、王幼玲委員提:農業部漁業署辦理颱風期間漁船船員上岸避風命令執行情形,未能有效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漁工撤離措施,對於漁工實際未上岸或返回船上避風一事推諉卸責,怠於履行監督及協助責任;且對上岸避風標準之統籌及更新作業,未隨漁業環境與極端氣候變遷主動調整或提供指導,致規範僵化、執行困難,並有資訊掌握失實情形,顯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142200057外籍漁工留船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docx 1142200057外籍漁工留船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
簡報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8/06114財正0013郭文東委員、陳景峻委員、張菊芳委員提:花蓮縣政府暨所屬花蓮縣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及112年度執行「肉品批發市場畜產品冷鏈設施(備)補助計畫」所辦理之相關採購案,竟發生廠商同時辦理設計、監造及執行專案管理,監督機制形同虛設;未經同意擅自變更計畫內容增購車輛;於工程施工階段,未有效督促監造廠商落實查驗;設備並未安裝,竟仍認定符合契約規範而同意驗收;以及花蓮縣政府未善盡督導,實地查核之監督機制,形同虛設等,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142200063花蓮縣肉品市場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docx 1142200063花蓮縣肉品市場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7/17114國正0002林文程委員、浦忠成委員、范巽綠委員提「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新式港勤拖船購置未能妥慎擬定建案所需經費,並於計畫審議過程中耗時重新檢討編列預算合理性,延宕整體採購計畫推動時程;且推動是項採購作業時程前後歷經長達10餘年,始規劃於民國(下同)117、118年先行籌獲2艘,辦理效能不彰,貽誤軍備獲得時機,核有違失。」之糾正案。(114國正2)...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海軍拖船購案(114國正2).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海軍拖船購案(114國正2).pdf 連結
114/07/17114國正0003賴鼎銘委員、蕭自佑委員、浦忠成委員提「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對於國軍義務役役期延長為1年並自113年起實施之政策,未能預先規劃完善準備,肇致1年期義務役士兵於進訓基地之際發生幹部及裝備不足等情,均有違失。」之糾正案。(114國正3)...詳全文114國正0003.docx 114國正0003.pdf 連結新聞稿1
114/07/10114教正0013施錦芳委員、范巽綠委員、賴鼎銘委員提:國立臺北大學為避免高達4萬4,218平方公尺之臺北校區土地未利用而遭回收,同時解決校區養護財源不足之問題,爰推動民生及建國校區BOT案,惟該兩BOT案不僅挹注學校財源有限,且開發興建項目與大學「研究學術,培育人才」之目的有間;另該校將合江校區部分宿舍出租給私立高中職作為學生宿舍,且未依規定將管有之商業區、住宅區土地及道路用地撥交主管機關,均有違失。而教育部對於該校兩BOT案,草率認定其開發興建項目為「文教設施」並授權校方據以執行,又對於該校臺北校區土地,未能基於國家整體高等教育資源配置及學校校務發展之實際需求,統籌規劃並監督該校依規定辦理撥交事宜,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114教正13) ...詳全文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7/10114教正0012葉大華委員提:新北市立貢寮實驗國民中學甲師自101至113學年度任職該校代理教師計12年期間,共涉及11起校園安全通報事件,包括本次調查之乙、丙生案,共查有至少3起性騷擾男學生案,且偕男學生及男性校友頻繁進入教師宿舍,明顯逾越師生互動範圍;且貢寮國中前校長施O雄為乙、丙生案時任校長,卻未遵循性平法相關規定,於109年3月3日於知悉乙生疑遭甲師性騷擾,卻未立即進行校安及社政通報,更與乙生及乙生母接觸、瞭解本案,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私設調查,其更漠視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未令甲師於該校調查乙生案期間請事假並離開教育現場、未依乙生案性平調查報告辦理修正宿舍管理辦法,又於106年丙生案時,亦未遵循校安及社政通報規定,督導人員即時進行,更令該校性平會作成丙生案「暫停調查」等未符法令規定之決議,致使案件擱置至今;甲師任職該校代理教師起約12年期間,2次被通報校園性別事件,並分別於108年及113年涉及2起兒少不當對待案件,且合計有11起校園安全通報事件,然該校自101年起,連年持續錄取其任不同科別代理教師,該校顯未併同考量甲師屢有涉及對兒少不當案件,漠視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乙生長期缺課議題,甲師未循校內外資源協力、該校亦未及早發掘此情;該校109年調查丙生校園性別事件,現以「暫停調查」擱置該案調查迄今,實有欠妥。新北市立貢寮實驗國民中學辦理本案衍生重大違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該校未確實督導,並未積極協助該校不利處境,均難辭其咎,爰依法提案糾正。(114教正12) ...詳全文糾正案(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7/10114教正0014范巽綠委員、浦忠成委員提:南投縣政府辦理私人建築工程工地發現疑似清代「牛運堀窯遺址」現勘,不僅未依法提出調查報告送審議會審議,即逕行決議採行「施工監看」措施,復未將施工監看結果送審議會審議,草率認定「缺乏文化資產價值」,更以「施工監看」為名行挖掘破壞之實,將發現「糖漏」區域全面挖掘毀壞殆盡,該府事後更一再辯稱本案「非屬疑似考古遺址」,妄圖扭曲「疑似考古遺址」定義,明顯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核屬重大違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對於陳情案件疏而未查,未探究南投縣政府自始否認本案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發見疑似考古遺址」,而以該法第58條「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辦理現勘、施工監看等作為,明顯適用法令錯誤,不僅未予即時糾正,竟函稱「尊重」該府處置,致該府文化局有恃無恐,亦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4教正14) ...詳全文牛運堀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docx 連結新聞稿1
簡報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7/08114交正0006范巽綠委員提,交通部督導航港局依規協助專供引水工作所用之引水船,係多由業者以交通船替代,不僅船舶設備及安全等級參差不齊,且缺乏引水船性能標準等相關規範,現行雖規定引水船係由引水人辦事處置備,而未置備引水船者,可由引水人辦事處租用適當之船舶代用,然引水作業安全為維持港口正常營運之關鍵,卻欠缺引水船專用及性能標準等規範,顯未能保障引水人領航安全,又目前我國強制引水範圍及登離輪區域迄今尚未明確公告,造成引水作業爭議,無法確保航行安全等疏失,皆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引水人作業安全(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引水人作業安全(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7/03114內正0011施錦芳委員、紀惠容委員提,新竹縣政府辦理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竹北市莊敬六街「豐采520」建案基地用途容許變更之審議,核有嚴重瑕疵;其核定之回饋機制不僅欠缺依據、基準過時且為個案量身訂作,顯失公允,並嚴重損及政府公信與市場公平性。該府於建案施工期間,周邊道路連續發生5次坍塌事件,顯未能落實監督管理職責;對於承造商未按圖施作地下工程所肇生之結構安全風險,亦未能於相關安全與損鄰疑慮未獲釐清前,即率予同意復工。另該建案歷經二次重大設計變更,計畫內容已有實質鉅變,該府卻仍率予適用96年舊有建造執照,致建築期限延長達16年,未能審慎衡酌相關函釋於此特殊個案適用之妥適性,易滋生規避新法規之疑慮,亦有礙建築管理與時俱進。是以,新竹縣政府於本案都市計畫審議、土地處分、施工管理、公安維護及建照變更審核等環節,均嚴重損及政府公信與公共利益,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詳全文【公告-遮個資】糾正案文.docx 【公告-遮個資】糾正案文.pdf 連結新聞稿1
114/07/03114內正0012張菊芳委員、郭文東委員、陳景峻委員提,中央於109至111年透過本案一般性補助款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雨水下水道疏濬清淤工程,依當時適用「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一般性補助款雨水下水道疏濬清淤工程作業要點」第1點之規定,原內政部營建署負責地方政府雨水下水道疏濬清淤之工程審查、執行進度掌控及督導查核等工作,惟該署對於地方政府提報之相關資料未能確實審查(核),亦未確實管控地方政府提報季報表及支用補助款情形,且缺乏有效之執行進度列管機制,顯未能善盡審查及督導之責,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上網.docx 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
114/06/19114國正0001蔡崇義委員、張菊芳委員提:外交部對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下稱駐關處)辦理財產物品管理、例行盤點等事宜之相關異常,未能主動調查,致未能機先發現弊端,直到民眾提出檢舉,該部始發現駐關處長期未依法行政,怠於公有財產之管理與盤點。該處相關人員對財產管理規範之基本認知不足,顯示外交部派任前相關教育訓練成效不彰,使駐外館處庶務管理鬆散,內控機制形同虛設,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14國正1(公布版含附表).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6/18114社正0008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職司輸入食品邊境查驗業務,惟民國111至113年2月間,多達6家食品業者自境外輸入28批共28萬餘公斤含蘇丹色素之辣椒粉至國內,該署卻全然不知,直至113年1月民眾檢舉始爆發此食安事件,經下架及封存辣椒粉及相關產品逾70萬公斤;且113年11月又於後市場端發現同年7月亦有含蘇丹色素的黃薑粉輸入我國,在在凸顯食藥署邊境把關措施確有闕漏,影響民眾健康安全甚鉅,確有重大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蘇丹紅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蘇丹紅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
簡報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6/18114社正0007王麗珍委員、葉大華委員、王美玉委員提:勞動部未能督同所屬機關,針對職場霸凌事件,擬訂機關內部適用之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北分署對於職場霸凌的事前防治作為與事件之通報調查機制更是盡付闕如,該部於所屬機關同仁遭受霸凌而在辦公室輕生事件發生後,雖自行籌組調查小組進行行政調查,卻因行政調查報告之論述未盡周詳嚴謹,非但留下諸多疑點未能釐清,反而引發各界高度爭議,影響機關聲譽;又該部暨所屬機關關於就業安定基金之支用,核有與該基金設置目的及基金用途規定未符之處,且相關支出審核機制未臻健全;復怠未對於以基金預算等公款購置之宣導品,建立合宜之管理與領用機制,致部分宣導品流向不明。另北分署於謝宜容分署長任內,尚有2件採購案未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辦理,於招標文件公告前,竟違法將應保密之資訊洩漏予特定廠商,以確保由該特定廠商得標之情事,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勞動部所屬職場霸凌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勞動部所屬職場霸凌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新聞稿1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6/11114司正0004范巽綠委員、蔡崇義委員提,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人員為偵辦營業秘密法及妨害電腦使用罪等案件,112年6月9日持拘票赴臺北松山機場拘提三O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楊○惠,未依法踐行告知程序,經法院提審庭裁定拘提不合法並予釋放;另楊○惠當日遭拘提後經帶返臺北市調查處製作筆錄,遭施以手銬戒具長達16小時,用餐如廁均未解銬,更曾手腕高舉懸空被銬於牆面橫桿,顯見戒具使用欠缺必要性且違反比例原則。此外,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該案,既經法院指出拘提程序不合法,則後續所為之附帶搜索及扣押程序亦應失其合法性,卻未立即將所扣押之物返還,且在無單獨令狀之搜索票的情形下,逕將所扣押之手機及筆記型電腦送交法務部調查局鑑識單位鑑識其中之數位檔案,侵害人民之隱私權及財產權,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140627糾正案文-調查局違法拘提案(公布版) (002).docx 1140627糾正案文-調查局違法拘提案(公布版) (002).pdf 1140627糾正案文-調查局違法拘提案(公布版) (002).pdf 連結簡報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14/06/10114交正0005蔡崇義委員、賴鼎銘委員、王麗珍委員提,石碇區公所放任縱容黃志仁前往會勘災害現場,皆搭乘廠商之座車;「雲台山工程」 及「山頂的店工程」 施工逾期,該公所未對高O營造有限公司(下稱高O公司)處以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下同)54萬7,707元;亦未查覺設計監造之旺O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陳OO於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等工程(下稱搶災工程)事後製作設計圖說 ;另搶災工程之驗收,該公所未派政風人員監驗及年底才一起驗收;且搶災工程稽核之改善,因循敷衍;又怠於依政府採購法對高O等公司為裁罰、刊登採購公報、停權處分及追繳2倍不正利益等情,石碇區公所辦理搶災工程等採購案,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14交正5糾正案文公布版0721.docx 114交正5糾正案文公布版0721.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