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0/12/14 公告日期: 100/12/14 字 號: 100司調0061 案 由: 高委員鳳仙調查「據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99年度勞簡上字第44號給付薪資等事件,於判決書之教示欄誤植『本件不得再上訴』,教示錯誤,損害其上訴權益;另於法制面及實務運作上,有關未依規定教示或教示錯誤,其後續處理方式及法律效果,相關法令規範是否已臻完備、周妥,允宜探究等情乙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572調 查 意 見(教示全部) - 上網公布.doc 100000572調 查 意 見(教示全部) - 上網公布.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