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9/04/16 |
公告日期: |
1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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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9教正0004 |
案 由: |
蔡崇義委員、張武修委員、楊芳玲委員提:教育部查處中華民國滑冰協會108年喪失「2019亞洲國際花式滑冰經典賽-臺北站」賽事主辦權事件,均以滑冰協會人員之說法及該協會函報文件為據,又對於滑冰協會陳稱其吳前秘書長行為踰越組織授權、違背組織任務目的、擅以組織名義製作文書,涉犯刑法背信、偽造文書罪,以及刪除電腦檔案等情,該協會以「協會無法查證」、「顧及吳員具國際裁判資格」等事由不予提告,明顯有違法治原則情事,該部身為主管機關,知悉該協會說法,且應恪遵法令以維護政府威信,詎胥不此之圖,全盤接受該協會之說法及決定,未符刑事訴訟法第241條所定之告發義務規定,且致此事件之真實原因以及該事件中「吳員有無受到國際隱形壓力、是否確實受到其他國家人士隱示」等爭議,迄未能釐清,難以昭信各界,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904-糾正案文-滑冰協會案(上網版)1100602.doc
10904-糾正案文-滑冰協會案(上網版)1100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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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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