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9/04/21 |
公告日期: |
10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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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9年劾字第14號 |
案 由: |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誼誠於107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參加該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到場後,趁A女唱歌不及抗拒之際,違反A女意願,親吻A女臉頰,致A女深感遭受冒犯之性騷擾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規定,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機關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10/01/21 |
109年度澄上字第1號 |
上訴駁回。 |
110/02/09執行懲戒處分。 |
109/07/30 |
109年度澄字第3560號 |
陳誼誠罰款新臺幣拾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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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1 |
109年度澄上字第1號 |
上訴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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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09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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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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