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9/04/23 |
公告日期: |
1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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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9國正0002 |
案 由: |
陳小紅委員提:國防部違反民國(下同)107年6月21日修正公布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核發「退除給與差額」予支領退伍金及退休俸人員;並於軍人年金改革後,作成支領退伍金人員縱有就(再)任等情事時,仍不需停止渠等優惠存款待遇之函釋;復於軍職人員退撫新制施行後,對於具有服義務役或就讀軍校年資之軍官、士官,遲未訂定補繳退撫基金費用規定,並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稱退輔會)單位預算支應渠等前揭年資之退除給與,核均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公布版)國防部退除給與案-糾正案文(109國正2).docx
(公布版)國防部退除給與案-糾正案文(109國正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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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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