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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9/05/18
公告日期: 109/05/20
字  號: 109年劾字第21號
案  由: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年12月25日至109年2月14日任職期間,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9/06/10 109年度澄字第3565號 李朝塘申誡。 109/06/13執行懲戒處分。
109/06/10 109年度澄字第3565號 李朝塘申誡。
本案文件: 109年劾字第2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2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