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9/06/02 |
公告日期: |
1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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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9年劾字第24號 |
案 由: |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王全中在職期間,未忖檢察官之職位尊嚴與榮譽,竟於其胞妹所涉之刑事訴訟中,以辯護人自居,積極參與相關程序,甚至為此多次表明檢察官身分,以及曾有「具狀聲請交付審判」之核屬執行律師職務情事,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違反法官法第89條第1項前段準用同法第16條第5款、同條準用第18條第1項、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前段等規定,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10/10/01 |
110年度懲上字第1號 |
上訴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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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01 |
109年度懲字第8號 |
王全中罰款,其數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參個月。 |
110/10/08執行懲戒處分。 |
110/10/01 |
110年度懲上字第1號 |
上訴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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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09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
109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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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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