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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9/06/03
公告日期: 109/06/05
字  號: 109財正0010
案  由: 仉桂美委員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空氣污染防制法中央主管機關,然全國84萬餘輛柴油車自106年3月迄今3年餘,均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規定接受排煙定期檢驗;新北市政府98年接受該署補助辦理「柴油車底盤動力計排煙檢測站設置計畫」,近8年期間,歷經3次招標及終止契約,投入建設經費新臺幣3,239萬餘元,原核定補助檢測站土木及設備項目卻皆未施做,該市唯一且既有之林口檢測站租約又將於1年內屆期,再度面臨拆遷還地情形,柴油車到站檢驗業務恐將無所適從,以上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92200025柴油車排煙檢測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1092200025柴油車排煙檢測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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