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9/02/12 |
公告日期: |
1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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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9司調0012 |
案 由: |
蔡崇義委員、瓦歷斯貝林委員、高涌誠委員調查「據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等歷審法院未衡酌議員簽到支領出席費之現況,判決其父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詐取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另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詐取出國考察之機票費用差額未遂),違反證據法則,請主持公道。本案是否有新事實或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之證據綜合判斷,足認應受無罪判決,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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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司法偵審、仲裁等程序,尚未終結。 |
本案文件: |
1090221李OO第2案調查報告(公布版)-1.doc
1090221李OO第2案調查報告(公布版)-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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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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