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9/06/10 |
公告日期: |
11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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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9司調0036 |
案 由: |
林雅鋒委員調查「有關法務部矯正署107年6月4日法矯署勤字第10705003180號函釋,針對收容人因受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或債權執行,需酌留生活需求費用,建議每月生活需求費用金額標準,不分性別統一調整至3,000元。惟該額度之計算標準及考量範圍為何?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律定之「禁止酷刑」關聯性為何?該署提高收容人每月生活需求費用,勢必影響犯罪所得沒收及追徵之執行率,有無衡酌受刑人基本人權與犯罪被害人之權益保障?又依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第25條規定,被收容之少年應自備之衣被、日常必需品及自付健保費,少年如無親友接濟致無力負擔時,所獲待遇是否符合人道標準?以上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監所最低3000元案(對外公布版).docx
監所最低3000元案(對外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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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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