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9/06/12 |
公告日期: |
1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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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9年劾字第30號 |
案 由: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前局長朱松偉,於任內並兼任行政院核定之「亞洲•矽谷計畫」辦公室副執行秘書期間,利用權勢及職務機會向業者收受賄賂與餽贈,利用擔任政府機關採購案之評選委員機會向業者索賄,以不實之發票詐領局長特別費,收受相關業者非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之餽贈及其他利益,未依規定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處理,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11/03/02 |
109年度澄字第3571號 |
朱松偉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
111/04/08執行懲戒處分。 |
111/03/02 |
109年度澄字第3571號 |
朱松偉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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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09年劾字第3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3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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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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