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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9/06/18
公告日期: 110/04/22
字  號: 109國調0013
案  由: 高鳳仙委員、楊美鈴委員調查:「鹿窟事件」共135位被告受軍事法院判決,被逮捕者多達千人,由於當時政府相關偵審程序諸多不當,嚴重侵害人權,造成後續國家補償及冤獄賠償金額超過新臺幣7億元。嗣多位鹿窟居民向本院陳情,盼能在鹿窟事件地區設立紀念館或在國家人權博物館建立「鹿窟園區」以撫慰受難者與家屬,並警惕世人。究採何種方式為宜?相關部會或地方政府在用地取得、興建館舍、投入經費、後續維運等方面之相關作業流程及應注意事項為何?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調查報告,提請 討論案。(調查報告印附)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公布版)鹿窟園區調查報告(109國調13).docx (公布版)鹿窟園區調查報告(109國調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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