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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9/11/03
公告日期: 109/11/09
字  號: 109年劾字第40號
案  由: 屏東縣長治鄉前鄉長許玉秀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詐得補助款共新臺幣30萬2,850元,其違法情節重大,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10/01/20 109年度澄字第3579號 許玉秀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110/03/03執行懲戒處分。
110/01/20 109年度澄字第3579號 許玉秀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本案文件: 109年劾字第4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4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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