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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0/05/05
公告日期: 110/05/06
字  號: 110財正0003
案  由: 王麗珍委員、葉宜津委員、張菊芳委員提:台電公司管理之武界壩6號閘門,於109年9月13日4時12分無預警自動開啟放水造成4死事件,值班人員除於開啟的16分鐘後才進行關閉動作、亦未於緊急處置當下同步通報,而是在當日5時9分全部處理完長達97分鐘後的6時46分,始首次電話通報大觀電廠,通報系統顯有延誤,平時教育訓練核未確實,緊急應變標準作業程序亦有欠周妥;且6號閘門於4時12分開啟,至4時43分完全關閉的31分鐘期間,共放水19萬3,440噸,占有效蓄水容量62萬1,043噸的31%,水位有明顯下降,惟武界壩每日均需逐時填列的值班日誌,事故當日3位值班人員均填寫滿水位8.94公尺,主管未查核亦予核章,顯見覆核作業流於形式;台電公司函復本院有關9月13日之水位歷線,亦未檢視當日均為滿水位8.94公尺顯不合理仍予函報,均足證該公司對於記錄資料之正確性未落實覆核等,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武界壩案糾正案文-決議版.docx 武界壩案糾正案文-決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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