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10/07/27 |
公告日期: |
11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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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0年劾字第7號 |
案 由: |
被彈劾人蕭永義自107年12月25日起擔任雲林縣北港鎮鎮長一職,多次濫用清潔隊員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要求、期約、收受賄賂,作為進用蔡○○、蘇○○、李○○、蔡○○、陳○○及許○○等6人成為清潔隊正式隊員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750萬元之不法利益,敗壞官箴,顯有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10/09/02 |
110年度澄字第7號 |
蕭永義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
110/10/14執行懲戒處分。 |
110/09/02 |
110年度澄字第7號 |
蕭永義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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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10年劾字第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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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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