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0/07/27
公告日期: 110/08/02
字  號: 110年劾字第7號
案  由: 被彈劾人蕭永義自107年12月25日起擔任雲林縣北港鎮鎮長一職,多次濫用清潔隊員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要求、期約、收受賄賂,作為進用蔡○○、蘇○○、李○○、蔡○○、陳○○及許○○等6人成為清潔隊正式隊員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750萬元之不法利益,敗壞官箴,顯有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10/09/02 110年度澄字第7號 蕭永義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110/10/14執行懲戒處分。
110/09/02 110年度澄字第7號 蕭永義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本案文件: 110年劾字第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