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0/08/17 |
公告日期: |
1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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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0財正0010 |
案 由: |
葉宜津委員、王麗珍委員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桃園煉油廠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投資計畫,未將時任經濟部長遷廠承諾及附近居民遷廠訴求及陳抗之影響納入評估,又經濟部身為主管機關,竟漠視居民之遷廠訴求及時任部長之遷廠承諾,率爾同意中油公司本計畫之可行性報告,致計畫變更復辦1次及緩辦4次,最終耗時近13年之計畫以停辦收場,虛擲基本設計等相關費用4億3千餘萬元;另中油公司於本計畫緩辦期間均未依董事會決議取得居民認同,部分亦未取得主管機關施工許可,即貿然辦理4次採購,終因本計畫停辦,廠商求償致共計浪費公帑706萬餘元,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決議修正版.docx
糾正案文-決議修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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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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