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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0/09/09
公告日期: 110/09/22
字  號: 110內調0033
案  由: 王幼玲委員、施錦芳委員自動調查,為遊說法明定,遊說者意圖影響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直接向遊說者表達意見之前,應作申請登記;被遊說者於接受遊說後7日內,應通知所屬機關予以登記。惟據內政部統計資料(97年8月8日至109年6月底止),遊說法施行近12年來,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受理之遊說申請登記案件總計僅424件,未能反映實際遊說情形,備受各界質疑。究遊說法在中央及地方的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執行成效不彰原因為何?遊說者、被遊說者及其所屬機關於辦理遊說相關登記時,面臨哪些困境?主管機關內政部多年來是否積極推動該法,以落實「防止不當利益輸送,確保民主參與」之立法目的?均有待進一步檢討之必要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調查報告--遊說法案(110.9.10公布版).docx 調查報告--遊說法案(110.9.10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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