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2/17 公告日期: 111/03/01 字 號: 111教正0002 案 由: 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葉大華委員提:國立宜蘭特殊教育學校自107年10月15日起,長期違規單獨留置呂生於分組教室午休,甚有多達每週5次之情形,嗣呂生110年1月14日午休時間獨處54分鐘,校方未即時發現緊急狀況,致肇生意外死亡之校園安全事故,損及學生生命權,另該校延遲85日始向宜蘭縣政府完成兒少保護案件之社政通報,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1項之規定,失去即時介入、釐清事實與調查之困難,有負家長及民眾對教育機關之信賴,均核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1教正2)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國立宜蘭特教學校呂姓特教生午休於分組教室獨處而窒息身亡等情案-糾正案文-公布(上網公布).docx 國立宜蘭特教學校呂姓特教生午休於分組教室獨處而窒息身亡等情案-糾正案文-公布(上網公布).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