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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5/12
公告日期: 111/05/18
字  號: 111教正0005
案  由: 葉宜津委員、王美玉委員、賴鼎銘委員、蕭自佑委員提: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同意所屬林姓教授借調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擔任執行長職務,惟林師再兼任營利事業董事長,已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嗣該校「不同意」林師109年7月4日起之延長借調,卻同意林師「無縫接軌」自109年7月4日至110年1月31日到金屬中心的「研習」,此時林師名義上已歸建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教授本職,卻繼續於金屬中心擔任執行長,實質已是兼職,於此同時亦持續兼任營利事業董事長,林師「研習期間」,形同兼職再兼職,其兼職營利事業董事長,亦違反前揭法律規定,該校同意林師借調與研習總年數長達8年,占專任教師職缺卻長期不在學校授課,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確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1教正5)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林秋豐案糾正案文(委員會審定版)-上網公布.docx 林秋豐案糾正案文(委員會審定版)-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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