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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1/06/07
公告日期: 111/06/30
字  號: 111年劾字第8號
案  由: 被彈劾人施國隆身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長,有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之責,明知所屬蕭銘彬前已遭檢舉調離職務,且列為廉政風險人員進行列管,卻於該局政風室空窗期間,再將蕭員調回主辦採購事務,且相關採購案均由施國隆核定,造成高達新臺幣1千4百餘萬元公帑之損失,另由其子介紹廠商即指示辦理並核定採購,使廠商從中獲利,退休後1月餘即擔任該廠商顧問,核有重大違失;被彈劾人蕭銘彬於擔任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物遺址組水下文化資產科科長、秘書室事務科科長及專門委員兼秘書室主任期間,明知公務員應誠實清廉,不得假借權力圖本身之利益,且對所任職務應忠心努力,竟藉辦理採購案件及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報告審查階段,收受得標廠商及開發商之賄賂達新臺幣857萬元等情,嚴重斲喪公務員形象及人民對政府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13/04/08 111年度澄字第4號 施國隆減少退休金百分之二十、蕭銘彬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112/05/16 111年度澄字第4號 本件停止審理程序之裁定撤銷。
111/07/27 111年度澄字第4號 本件停止審理程序。
113/04/08 111年度澄字第4號 施國隆減少退休金百分之二十、蕭銘彬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本案文件: 監察院111年6月7日劾字第8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1年劾字第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10630.docx 111年劾字第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10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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