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1/07/13 |
公告日期: |
1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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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1司正0005 |
案 由: |
林國明委員、王麗珍委員提: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麻豆分局於民國100年至101年間辦理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臺南地檢署101年度刑護勞助字第1號)案件過程違反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機關人員並協助翁茂鍾不實易服社會勞動,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翁案修正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docx
翁案修正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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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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