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8/03 公告日期: 111/09/13 字 號: 111財正0009 案 由: 林盛豐委員、賴鼎銘委員、林郁容委員提:雲林縣政府同意行為人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惟未落實施工檢查,對於違規事實之認定又未能切合實際,衍生後續豪雨沖刷導致水土流失等情事,招致外界有規避水土保持計畫審查之訾議,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112200042雲林斗六山坡地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1112200042雲林斗六山坡地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