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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1/08/09
公告日期: 111/08/11
字  號: 111年劾字第17號
案  由: 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承辦之「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負責該工程驗收之資產及營建管理科前上校工程參謀官陳其麟,向承攬的營造公司暗示新屋有裝潢需求,共收受衛浴設備等價值新臺幣18萬5,912元之物品,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11/12/16 111年度澄字第8號 陳其麟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112/02/03執行懲戒處分。
111/12/16 111年度澄字第8號 陳其麟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本案文件: 111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1年8月9日劾字第1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1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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