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11/08/09 |
公告日期: |
1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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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1年劾字第17號 |
案 由: |
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承辦之「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負責該工程驗收之資產及營建管理科前上校工程參謀官陳其麟,向承攬的營造公司暗示新屋有裝潢需求,共收受衛浴設備等價值新臺幣18萬5,912元之物品,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11/12/16 |
111年度澄字第8號 |
陳其麟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
112/02/03執行懲戒處分。 |
111/12/16 |
111年度澄字第8號 |
陳其麟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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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11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1年8月9日劾字第1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1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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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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