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1/08/09 公告日期: 111/08/11 字 號: 111年劾字第17號 案 由: 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承辦之「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負責該工程驗收之資產及營建管理科前上校工程參謀官陳其麟,向承攬的營造公司暗示新屋有裝潢需求,共收受衛浴設備等價值新臺幣18萬5,912元之物品,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11/12/16 111年度澄字第8號 陳其麟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112/02/03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11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1年8月9日劾字第1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1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