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2/11/29 公告日期: 102/12/10 字 號: 102國調0049 案 由: 洪委員德旋調查「據報載,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對於得申請健保費用之標靶藥物,未對病患善盡告知義務,並由病患自付費用,經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行文要求該院退費,而該院表示以往申請此藥物之健保給付均遭駁回。實情究係如何?認有瞭解之必要」乙案之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542北榮標靶藥物自費案調查意見(公布版).doc 102000542北榮標靶藥物自費案調查意見(公布版).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