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3/01/08 |
公告日期: |
10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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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財調0003 |
案 由: |
李委員復甸調查︰據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前委員甲君,於93至94年間處理A投信結構債事件,逾越法令規定要求投信業者自行承擔基金所有損失;另該會檢查局逕將95年2月間對B證券公司金融檢查之報告,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而未併送該會最終裁處報告,影響司法審理結果,損及權益等情乙案之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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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017調查報告(公布版).doc
103000017調查報告(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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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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