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3/04/02 |
公告日期: |
1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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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財調0031 |
案 由: |
程委員仁宏、李委員炳南、楊委員美鈴、洪委員昭男自動調查:據報載,全台537家溫泉業者,至今僅130家取得合法溫泉標章,即75%係違法經營。本院前於98年12月即曾針對溫泉標章核發數過低,相關中央及地方機關應及早因應等情提出改善意見,惟迄今近3年半仍有超過半數以上業者係違法經營,溫泉主管機關有無依法行政,是否怠惰失職,是否影響人民消費權益危害公共安全,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乙案之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111溫泉標章案調查報告-對外.docx
103000111溫泉標章案調查報告-對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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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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