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3/04/10 |
公告日期: |
10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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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教調0016 |
案 由: |
馬委員秀如自動調查:臺北市立天母棒球場之場地開放使用,先委由臺北市立體育學院代管,後由臺北市體育局接管。然據審計部函報,代管期間之收費、履約過程與規定未合;委託代管前及接管後之公用房地使用方式亦有諸多疑義。究實情為何?顯有深入查究之必要乙案。(103教調16)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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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147天母棒球場調查報告-公布版.doc
103000147天母棒球場調查報告-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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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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