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98/11/04 |
公告日期: |
9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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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8內調0064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調查,據臺北市政府函報:該府前參事廖鯉等5人,未能確實依規定(督屬)處理馬前市長特別費核銷作業,爰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送請審查乙案。另民進黨立法院黨團97年8月4日陳情本院:「馬英九先生於擔任臺北市市長期間疑以他人發票不實核銷需檢具原始憑證列報之特別費,涉有作假帳核銷特別費;及以特別費認養流浪狗『馬小九』,涉有違法支用並侵占公物案」,經併案調查之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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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8000252調查意見上網1.doc
098000252調查意見上網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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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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