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1/10/12
公告日期: 111/10/19
字  號: 111司調0034
案  由: 林國明委員、張菊芳委員、王麗珍委員、蘇麗瓊委員調查「據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邱顯祥、林源森、廖純卿法官審理101年度重金上更(一)字第32號翁茂鍾等被訴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罔顧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706號判決認同原審之犯罪事實,竟於103年5月21日將原判決認定之炒股罪撤銷,改以違反商業會計法輕判4個月結案;嗣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亦未依職權提起上訴,致該案確定,均涉嫌包庇被告等情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111司調0034應華炒股案調查報告(上網版).docx 111司調0034應華炒股案調查報告(上網版).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