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1/10/12 |
公告日期: |
1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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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1司調0034 |
案 由: |
林國明委員、張菊芳委員、王麗珍委員、蘇麗瓊委員調查「據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邱顯祥、林源森、廖純卿法官審理101年度重金上更(一)字第32號翁茂鍾等被訴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罔顧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706號判決認同原審之犯罪事實,竟於103年5月21日將原判決認定之炒股罪撤銷,改以違反商業會計法輕判4個月結案;嗣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亦未依職權提起上訴,致該案確定,均涉嫌包庇被告等情案」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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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本案文件: |
111司調0034應華炒股案調查報告(上網版).docx
111司調0034應華炒股案調查報告(上網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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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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