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1/11/15 |
公告日期: |
1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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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1內調0052 |
案 由: |
浦忠成委員、蘇麗瓊委員、田秋堇委員自動調查,據報載,根據統計臺灣109年約有76萬支新品乾粉滅火器送交檢驗單位檢驗,惟「台灣區滅火器製造藥劑更換充填工會同業公會」理事長質疑滅火器合格標章價格漲幅過高,自內政部消防署於110年委託「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頒發後,價格飆升至新臺幣26元,漲幅高達130倍;並指出有滅火器廠商負責人又同時擔任消防產品檢驗單位職務之情形,質疑有圖利、球員兼裁判之嫌。另,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現行滅火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符合消防主管機關所訂「滅火器認可基準」及「滅火器用滅火藥劑認可基準」之滅火器,且符合滅火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經環保署審查通過後,可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證書,惟滅火器乾粉藥劑可能含有一級致癌物結晶型二氧化矽及多種重金屬,對於消防員及滅火器乾粉填充作業的勞工們健康影響甚鉅,故就滅火器合格標章價格、滅火器檢驗認證環保標章的發放以及回收制度、管制機制是否健全、消防人員退休後轉任「台灣滅火器股份有限公司」等狀況,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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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本案文件: |
公布版調查報告+滅火器標章案.docx
公布版調查報告+滅火器標章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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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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