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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12/08
公告日期: 93/12/09
字  號: 093內正0051
案  由: 謝委員慶輝、李委員伸一提「台灣省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未確實檢討評估,即審議決議通過『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工2-6號計畫道路變更,審議作業失之草率;永康市公所報請台南縣政府核轉省府准予徵收工2-6號計畫道路用地,疏未併同補償該計畫道路內之系爭路段,台灣省政府與台南縣政府負責都市計畫之擬定與公布實施,同時併為徵收案之核准與主辦機關,未察系爭計畫道路變更案與用地徵收取得間,執行上之落差,即時予以督導指正,肇致民怨,均有違失」案之糾正案文。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176蔡宜家案糾正文.doc 093000176蔡宜家案糾正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