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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舉案文

類  別: 糾舉案文
審議日期: 112/01/10
公告日期: 112/01/12
字  號: 112年糾字第1號
案  由: 被糾舉人王作仁綜理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院務,於未有法律明確授權依據下,獨斷獨行,恣任所屬依據個案評估,將未確診且非密切接觸者之住民就地進行隔離,侵害人身自由;罔顧精神疾病患者之基本人權,對於院內住民於隔離期間處於不人道、有辱人格之生活環境,未能維護住民之人性尊嚴;復未考慮照護人力工作負荷,又忽視住民感受,亦未參酌其他類似相當規模大型精神醫療照護機構的防疫成效,規劃相關防疫作為,獨斷擅行,斵害玉里醫院形象,顯已不適任現職,實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爰依法提案糾舉。
機關復文:
本案文件: 112年糾字第1號糾舉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2年1月10日糾字第1號糾舉案審查決定書.pdf 112年糾字第1號糾舉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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