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3/12/21 |
公告日期: |
9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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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3財正0050 |
案 由: |
謝委員慶輝、黃委員勤鎮、黃委員武次提︰小花蔓澤蘭繁殖快速,短期內業於台灣中、南部地區迅速蔓延,危害面積逾五萬公頃,已有高達十七個縣市受害,儼然成為繼布袋蓮、銀合歡與松材線蟲之後又一植物殺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外來種植物入侵台灣初期缺乏警覺,蔓延後復缺乏基層預警通報網路及有效防除之具體措施,目前該會雖已指示林務局研訂「全面防除蔓澤蘭計畫」,惟因缺乏整合機制,且主辦防除計畫之林務局層級過低,權責機關間各行其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對於轄管土地範圍內小花蔓澤蘭之防除績效尤其不彰,致近三年來蔓延地區已逐漸擴大至中海拔山區、國有林班地、國有試驗林、學術實驗林及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主管權責機關迄未提出具體防堵方案,對於生態敏感地區與生物多樣性之發展影響深遠,核有欠當等由之糾正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30001820932201146-上網.doc
0930001820932201146-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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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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