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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02/21
公告日期: 112/03/24
字  號: 112內正0004
案  由: 蔡崇義委員、范巽綠委員提,行政院所屬之前國防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下稱警總)、憲兵司令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依國安局指示組成「三○七指導會報」,不當介入林宅血案之偵辦,自始排除情治人員涉案的可能性;阻撓專案小組公布兇嫌模擬畫像、錄音帶及追查幕後指揮者;又結合長期控制之媒體,釋放各種假訊息,刻意誤導民眾及辦案人員;甚至以「清查黨外陰謀分子」名義,指揮各情治單位全面監控異議人士及其家屬,核屬重大的國家暴力行為。行政院迄未回應本院86年函請重行調查情治人員涉案可能性,歷次「重啟偵辦」均在舊有線索中空轉;又未確實督導所屬清查、處理及公開政治檔案,警總裁撤後,林宅血案的政治檔案下落不明,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120324糾正案文林宅血案.docx 1120324糾正案文林宅血案.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