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2/02/21 |
公告日期: |
1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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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2內調0008 |
案 由: |
鴻義章委員、郭文東委員自動調查,據訴,臺灣省政府與臺東縣政府前於民國67年間之戒嚴時期,原遊說陳訴人家族無償提供臺東縣海端鄉霧鹿段10坪原住民保留地供作電信機房使用10年,惟相關機關卻未獲渠家族同意即單方大肆從中分割出223坪之海端鄉霧鹿段○○○-○地號土地,並逕行塗銷渠家族既有權利;且事後亦疑違法變更地目並據以興建建物;嗣海端鄉公所鑑於當地民眾對於電磁波之疑慮,業於100年間召開會議決定於該筆土地租約到期後不再與承租人中華電信公司續約,且海端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亦於102年間一致通過決議不予續約,惟海端鄉公所事後竟仍執意續約迄今,且無視當地位處日治時期「霧鹿事件」布農族祖先罹難之祖靈地的歷史事實,顯有違失,爰陳請本院督促海端鄉公所等有關單位回復陳訴人家族土地權利,並制止該所於上開土地111年7月17日租約屆期後再行續約,以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並保障人民財產權。究實情為何?相關機關有無涉及違失?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等情案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海端鄉霧鹿段原民地爭議案調查報告(公布外網版).docx
海端鄉霧鹿段原民地爭議案調查報告(公布外網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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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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